个人财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有形财产。只有有形财产,如机械、家具、管道、电线、电线杆等是应纳税的个人财产。这并不局限于个人。它包括合伙、信托、公司、地产等财产。它与房地产分开评估。这也适用于第二套住房。这些都是按建筑物价值的一定百分比来评估的。
个人财产于1月1日在其所在地的市政当局征税圣在当年1月1日或在业主居住的城镇圣非永久放置于城镇的物品,如建筑设备。个人财产税有一些豁免。有关这方面的更多信息,请联系曼彻斯特评估办公室。
每个有应税个人财产的纳税人必须在3月1日之前提交一份所有非免税个人财产的真实清单圣每年的。评税员办公室会在每年的1月1日张贴通知圣,提醒纳税人在3月1日之前提交表格圣.
企业必须提交表格2,移动通信提供商必须提交表格2MT,拥有第二套房的人必须提交表格2HF。表格可向评税主任办事处索取。
如果表格没有在3月1日之前提交给评估员圣,评税员必须估计你个人财产的价值。如果表格迟交,如果被评估的人提供了没有及时提交的合理理由,评税主任可以减轻它。逾期申报无合理理由,但超过应纳税额50%以上的,可以扣除超过应纳税额150%的税额。如未提交表格,则不得减损。
个人财产的价值是重置成本减去折旧,基于年龄和状况。任何个人财产价值低于5000美元的人都不会收到账单,但仍然需要提交清单表。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资料,请联络评税主任办公室。不要忘记访问我们的网站www.manchester.ma.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