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泛滥的土地

包括洪泛区、易受水浸影响的边缘土地、易受水浸影响的孤立土地和易受海岸风暴影响的土地

受海岸风暴影响的土地
湿地保护法定义如下:
  • 受海岸风暴影响的土地指受海岸风暴影响的土地,包括百年一遇的风暴、有记录以来的风暴潮或有记录以来的风暴(以较大者为准)造成的淹没。
  • 关于受沿海洪水影响的土地范围的信息可从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出版的洪水保险费率地图中获得。这些地图可以在自然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查看(和复制)。

易受水浸影响的毗邻土地


当邻近湖泊、池塘或溪流的水位上升时被淹没的土地。(来源:伊丽莎白·科尔伯恩的《理解和管理马萨诸塞州湿地保护法指南》,马萨诸塞州奥杜邦学会出版)

几乎每一个水体,无论多小,都会有与之相关的易受洪水影响的边界土地。

《国家湿地保护法》对受洪水影响的边界土地的定义如下:
  • 地势低平的地区,毗邻小溪、河流、小溪、池塘或湖泊的洪水,并被洪水淹没。”临洪地边界为百年洪泛平原。它从河岸或边缘植被湿地的外缘延伸。”(10.57 (2) (a) 1 - 3)
  • 对于大多数主要水体来说,100年的洪水高度是由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确定的,并将显示在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出版的洪水保险费率地图的副本上。这些地图可在自然保育委员会办事处阅览或复印。然而,当联邦应急管理局的地图没有说明洪水高度时,有争议地点的洪泛区边界可能需要通过水文计算来确定。

受水浸影响的孤立土地


由于地表径流或地下水排放而泛滥的土地,而不是由于水体溢出而泛滥的土地(科尔伯恩)

马萨诸塞州湿地保护法对受洪水影响的孤立土地的定义如下:
  • 受水浸的孤立土地是一个孤立的洼地或封闭的盆地,作为径流或高于地面的高地下水的蓄水池。这些地区可能对当地的防洪和风暴地面破坏预防具有重要意义。受洪水影响的孤立土地没有入口或出口。这一地区每年至少有一次将死水限制在至少四分之一英亩英尺的面积内,平均深度至少为6英寸。
  • 受洪水影响的孤立陆地的边界是在该区域内观测到或记录到的最大水量的周长。

还困惑吗?


如果您仍然对您的物业或建议书是否包含上述任何会淹水的土地区域感到困惑?到自然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来,我们可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