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有各种各样的形式——沼泽、沼泽、沿海沼泽、潮湿的草甸、河口、淡水沼泽。一般来说,这些地区是地下水在地表或接近地表的地方,或者是地表水在生长季节的大部分时间里聚集的地方。该州的《湿地保护法》保护着周边的植被湿地。对于正在考虑美化景观或扩建房屋的房主来说,困难之处在于确定他们是否在距湿地100英尺的范围内,因此需要向自然保护委员会(Conservation Commission)提交申请。
马萨诸塞州的湿地可以由一个地区的植物群落、土壤或水文来决定。湿地的地面和地表水条件有利于适应潮湿条件的植物。这些植物被称为湿地指示植物。《湿地保护法》规定了如何根据植被确定湿地界线。如果植被发生改变,通常需要利用土壤或水文来确定湿地线。国家法规对湿地指示植物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仅以植被划定的情形,并说明了应当利用土壤和水文指标划定湿地边界的情形。
《国家湿地保护法》规定,内陆湿地必须与受保护的水体接壤。换句话说,潮湿的草甸、沼泽、沼泽和沼泽必须与小溪、河流、溪流、池塘或湖泊接壤,才能被视为边缘植被湿地,并受到州法案的保护。孤立的湿地必须足够大,每年至少一次能容纳四分之一英亩英尺的水。有关孤立湿地的详细说明,请参阅受洪水影响的孤立土地。